周法|旅游住宿中常見的消費糾紛
導讀:7、8月暑期來襲,許多學生朋友和家長朋友,都會趁此假期出去旅游。小編表示很羨慕!在羨慕的同時,小編想提醒各位朋友,在旅游中容易遇到各類問題,比如旅游住宿中就有很多常見的消費糾紛,小編選出了3個典型案例,供大家參考如何維護自身合法利益!
網站預定“海景房”與事實不符,全額退費
國家旅業(yè)小編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在此,小編建議游客到正規(guī)網絡平臺進行消費,并選擇信譽高的商家,避免不必要的消費糾紛。
曹先生一家提前半個月在某網絡平臺上訂了1家酒店住宿兩晚,共五間房,在線支付2860元。出發(fā)前一周聯系酒店得知客房在三樓沒有電梯,由于隨行人之中,有一位上了年紀的老人坐輪椅上下不方便,所以想要取消訂單。和網絡平臺協商退費事宜,網絡平臺稱不可取消,不能退費,因為在網上訂房的頁面上已經寫明“不可取消”。曹先生認為不合理,隨后撥打12315進行投訴。執(zhí)法人員對雙方進行調解,指出網絡平臺訂房后不能退款,屬霸王條款,單方面加重消費者責任和負擔,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責令退款,網絡平臺和酒店不得不同意退費,最終給游客曹先生退費2860元。
國家旅業(yè)小編說:從違約損失的角度看,一刀切地要求扣取全部房費,是不合理和無效的。盡管對于違約金的合理比例,目前還沒有統一標準。但有些商家往往設置繁瑣程序,讓很多消費者就自動放棄了主張自身權利,從而使商家侵犯消費者利益的事件頻繁發(fā)生,甚至有的商家變本加厲故意設置消費陷阱。 事實上消費者提前一段時間取消訂單并不影響酒店房間的再次售賣,所以網絡平臺頁面提示“不可取消”不合理,明顯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
游客弄臟床單該不該賠?
【案例三】
執(zhí)法人員接到外地游客張女士的投訴,她帶著孩子旅游玩得很開心,但在退房時產生了消費糾紛,雙方溝通不成導致糾紛升級,最終由派出所介入進行調查。起因是張女士的孩子尿床,弄臟了床鋪,張女士退房時沒有聲張。旅館工作人員查房的時候發(fā)現床鋪被弄臟,提出要扣張女士80元押金。她認為不合理,與旅館老板娘汪女士發(fā)生爭論,并撥打12315進行投訴,雙方越說越激動。游客張女士動手打了老板娘汪女士,汪女士撥打110報警,雙方被帶到派出所進行解決。經過雙方調解,相互理解,汪女士原諒了張女士,張女士也同意賠償,最終商家收取張女士50元錢損失費。
國家旅業(yè)小編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自由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還應考慮“合同對等”的原則(因素),顧客有愛惜賓館提供的設施及用品的義務,即合理謹慎使用的原則。如果顧客在使用過程中對賓館設施產生非正常的損壞,給賓館帶來了損失和增加了旅館額外的工作負擔,那么作為服務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當然,這其中也牽涉該收取多少費用的問題。至于消費者對所收取的費用價格不滿意問題,可以將具體情況反映至專業(yè)洗滌單位,進行價格咨詢,實在不行可請有關部門出面協調。
提醒消費者朋友們
要選擇有資質的網站預訂,在下單前與酒店核實服務內容并要保留訂單信息;如果是團購優(yōu)惠券,要與酒店核實優(yōu)惠券的使用范圍;如果出現問題建議冷靜處理,可以撥打12315/12345投訴熱線進行維權。同時,警示經營者,要做到誠實守信經營,嚴格履行對消費者做出的承諾。和消費者溝通好,減少不必要的投訴,贏得口碑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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